
[新疆汽配展]汽车零部件领域将成政策扶持重点
汽车零部件是实现汽车强国的关键,产业政策方面,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汽车零部件做大做强的政策体系。
(本文来自于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改变行业产品格局,是所有企业的关注焦点。对于汽车零部件由于涉及范围广,涵盖太多行业和领域,目前仍然缺乏统一的标准政策法规,关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相关的政策也主要分布于汽车产业的相关国家政策之中。
汽车零部件是实现汽车强国的关键,产业政策方面,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汽车零部件做大做强的政策体系。通过宏观、财税、研发支持、关键技术引导等多层次支持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经过分析,国家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产业发展引导方向主要有如下几类:
1。鼓励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技术研发
2。鼓励绿色制造、清洁技术在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应用
3。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
4。重推汽车安全技术,发布动力蓄电池热扩散标准、强制安装胎压监测系统
5。加强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6。调整进口关税刺激市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技术创新升级能力
7。重庆出台激励措施,重点鼓励零部件技术研发
一、国家层面:逐步形成支持零部件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
1、《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带动农村汽车消费;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等。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10月30日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指导目录》指出,鼓励新能源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鼓励发展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鼓励铅蓄电池全自动、智能化装配流水线;锂离子电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碱性锌锰电池 600 只/分钟以上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共同发展。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方面,鼓励发展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方面,鼓励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此外,还对当前关注度较高的氢燃料电池作出了发展方向的指导。
3、《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2019年3月,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制造等均出现在目录里。《目录》对理清绿色产业边界,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标准体系,引导资金聚焦*主要、*关键、*迫切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突出重点领域,发挥绿色金融手段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支持开展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再利用。
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2019年8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湖南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将完善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协调电池拆卸等四项国标发布进程。
工信部组织编制了汽车行业“十三五”标准体系,加快推动亟需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已完成的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及余能检测等4项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梯次利用要求、拆卸要求、材料回收要求、包装运输规范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并研究废旧动力蓄电池评价检测技术和标准需求。
未来工信部将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将协调全国汽车标准委加快梯次利用要求、电池拆卸、包装运输、材料回收4项国标发布进程,加快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通过创新中心与动力蓄电池产业链结合,搭建促进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处理的平台。
解读:通过试点强化科技支撑,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和关键设备的研发等方面指出方向。
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
2019年11月12日,工信部关于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申请《公告》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时,企业可自愿按《热扩散测试规范》增加热扩散测试项目,提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热扩散测试的动力蓄电池产品,在按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单体蓄电池及蓄电池模块过充电试验时,其充电截止条件可按照充电终止电压的1.1倍或115%SOC进行。
6、《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鼓励机动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但是重点强调再制造企业生产规范,制造质量要符合规范,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7、《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9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方案指出,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其中“新增或降低”分别是指新增相关商品到暂定税率目录中和降低了去年已实行的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率,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
8、《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9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关规定,文中显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在产乘用车将开始实施强制安装TPMS(胎压监测系统)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从2020年开始如果没有这项配置,将禁止上市销售。
政策频频落地,助推行业健康发展。从2019年国家发布的各项政策举措来看,多政策陆续出台将汽车行业更快的推向规范化、体系化方向发展,这也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朝向平台化和专业化。政策导向更多的依然是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动力电池方向。此外,智能制造也逐步发展开来,引导零部件企业更快的转型升级。一系列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布,无疑对零部件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质量、先进技术将是企业立稳之本。
新疆汽配展丨2020新疆汽车服务业博览会丨后博会
时间:2020年4月24-26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维修改装(装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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